« 返回前頁列印

2022-04-21 00:00

殖民古法 曾德成判監後塵封

放大圖片
「快必」譚得志被裁定罪成的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為《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罪行,該法例被視為「殖民古法」。「六七暴動」期間,港英政府引用此法例拘捕多人,包括曾出任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的曾德成【圖】,此後塵封不動,至回歸後鮮有案例。然而,港府近年重新起用此法控告多名民主派人士及抗爭者,較矚目的案件包括「羊村」繪本案等。 「六七暴動」期間,在聖保羅書院讀中七的曾德成,因在課室派自己油印的傳單及掛布條,反對港英「奴化教育」被捕,控以「派發煽動性傳單」,判囚兩年。回歸後獲特區政府委任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被傳媒問起當年罪名,直言「何罪之有」;數年前他接受本報專訪也說,該控罪完全是殖民管治下違反人權的 ...

(節錄)全文共55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