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00:00
思維漫步 丁望
濫用人臉識別 疊加私隱風險
每年一次的兩會年會,快將在北京舉行,有政協委員打算發表一份提案,呼籲正視人臉識別技術的濫用,有損個人私隱。與提案相關話題的議論,對於香港保護個人信息(訊息)安全亦有「參照價值」。
2月22日,北京體制內報紙《新京報》發表系列文章,引述信息技術專家、法律教授的談話,述評人臉識別濫用的風險、法律保障個人權益的「短板」,也期待《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切實執行。
有執法短板 個人保障弱
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共74條),於2021年11月1日生效,其第4條2款,把「個人信息的處理」確定為「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
個人信息處理的主體,是官方機構(公權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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