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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00:00

劉健宇

香港立假新聞法須先看星馬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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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港府高官透露正研究處理假新聞的法律問題,包括選舉時的失實資訊及其境外操控。港府表明立法是其中一個方法,但優先考慮「管理」,例如業界自律守則。今天香港討論制定假新聞法,公眾亦聚焦於罰則與「誰有權定義真偽」,對於很多實務問題仍有欠關注。 規管謠言歷史悠久 立法須務實 普通法區中最早的假新聞法便是馬來西亞《2018年反假新聞法令》(Anti-Fake News Act,下稱《反假法》),該法被視為時任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打壓針對其貪腐醜聞的網絡輿論而設。該法開宗明義針對「假新聞」:「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故意(knowingly)製作、提供、出版、印刷、分發、傳播假新聞或包含假新聞的出 ...

(節錄)全文共237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