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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00:00

經濟3.0 梁天卓

第二次分配下的全民基本收入

關於第N次分配,北京大學教授厲以寧早在1994年一篇名為〈股份制與現代市場經濟〉的文章中就作出定義: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被稱作「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分配,被稱為「第二次分配」;而個人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稱為「第三次分配」。 第二次分配的經濟學 40多年前的改革開放,是中國開始透過市場進行第一次分配,在這些年來的稅制改革則是透過政府稅收來作第二次分配,近年中央政府不斷鼓勵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應該就是厲教授提到的第三次分配吧。 昨日欄友徐家健在本欄提到芝加哥經濟學派元老佛利民原則上支持第三次分配,同時認為政府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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