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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00:00

人云我云 馬揮

愈改愈精采

作家習慣修改或重寫作品,中外皆然。 已故美國短篇小說家雷蒙德卡佛,最愛修改小說結局。短篇小說要有吸引力,結局必須像笑話那樣有令讀者回味的punch line。卡佛通常一口氣寫完整個故事,放在抽屜裏,隔一段日子拿出來修改,結局更寫15至20個版本。他會保留所有版本,出版時才決定用哪一個。 短篇小說頂多幾千字,重寫問題不大。長篇小說動輒十多萬至幾十萬字,重寫部分都是大工程。《紅樓夢》第一回有云:「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難怪他說寫到「一把辛酸淚」了!這亦表示,《紅樓夢》全書已寫畢,只是後四十回散佚了,高鶚才要寫續書或整理散佚的斷篇。張愛玲說人生三大憾事之一是《紅樓 ...

(節錄)全文共71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