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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港區國安法難以司法覆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港區國安法》)「醜婦終須見家翁」,6月30日晚上11時由行政長官正式公布實施,香港市民才能看到條文,然後不足一小時,即7月1日馬上生效。條文內容對香港市民的侵害程度大得難以想像,不過卻很符合公眾對中央與特區政府一直以來沆瀣一氣,共同破壞「一國兩制」、法治、人權與自由的印象。 從立法過程到條文內容,《港區國安法》均不符合法治原則。當中很多條文更明顯及嚴重地牴觸《基本法》內維護香港法律制度和保障市民各項人權與自由的規定。因此可以想像,不少市民認為應該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 可惜基於多重限制,向《港區國安法》提出司法覆核,成功的機會微乎其微。 從立 ...

(節錄)全文共112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