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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00:00

警二代藏燃彈押後訊

7月1日大批市民上街抗議《港區國安法》期間,一名17歲男子涉在銅鑼灣管有一枚汽油彈被捕,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保釋,期間須遵守宵禁令,每周須到警署報到,案件押後至8月28日再訊。 被告17歲 須守宵禁令 控罪書指出,17歲男被告黃梓峻,被控於今年7月1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枚汽油彈,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個星期,以化驗涉案汽油彈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期間反對被告保釋外出。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透露,被告計劃到加拿大留學,父親為退休警員,其母則任職法律顧問。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 ...

(節錄)全文共3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