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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1 00:00

駱偉建

準確理解司法獨立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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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下,司法獨立的含義是什麼,必須依照《基本法》的規定準確地理解。在香港《基本法》中有三處提到司法權時,加上了獨立兩個字或暗含獨立的要求。 (1)《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特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2)《基本法》第八十五規定,「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的職責行為不受法律追究」;(3)第八十四條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必須依照適用於香港的法律審判案件。從《基本法》的規定中,司法獨立包含了三個意思。 第一,司法權的專屬性。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權與立法權,不與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分享司法權。第二,司法權的獨立行使。司法 ...

(節錄)全文共165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