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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特首指定法官審案 司法獨立蕩然無存

俗語說得好,魔鬼在細節。「港版國安法」的具體條文尚未出台,新華社只是發放草案的說明摘要,已經足以再次讓大家看到更多更嚴重地破壞《基本法》、法治原則和司法體系的魔鬼細節。最新一輪的爭議,聚焦於行政長官可以指定法官專門審理「港版國安法」的案件。 人大法工委向人大常委提供的法律草案說明摘要的第(五)(4)點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司法獨立是法治原則的核心,也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石,更是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最重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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