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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00:00

天圓地方 劉振江

探討「期望價值」本質

地政總署在補地價估值過程剔除「期望價值」,令改地契/換地市場未能活躍。本欄4月30日劉勵超(地政總署前署長)從法律觀點看,以《收回土地條例》的補償機制作比較,認為終審法院裁決適用於申請改契補地價計算土地潛在發展價值的問題。本文先看該法例有關條款的源起,以及政府現今收回土地的實況,進而探討創造新界發展土地所付出的成本代價包括整合零碎土地達至規模效益,以及獲取城市規劃准許等關鍵因素。 《收回土地條例》的有關補償估值條款是12(c)。終審法院於2005年認同政府收地補償金額不考慮有關土地潛在發展價值是合法。香港測量師學會其後委託一個由香港理工大學學者牽頭的學者及專家團隊,就有關估值問題作出研究。此顧 ...

(節錄)全文共129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