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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00:00

林緻茵

中央如何向行政長官「發出指令」

由《基本法》22條和兩辦「監督權」所引起的激烈討論,源自長久以來有關香港管治權的爭議,亦預示未來將會出現更多類似的矛盾:按中央對香港形勢的研判,它將會更加敢於運用《基本法》中屬於中央的權力,然而《基本法》對於這些權力的運用,未有提供詳盡規定和機制。故2014年前後,不少研究港澳事務的內地法律學者已着手就《基本法》裏屬於中央管治權的各項條款,進行機制化和細則化的工作,讓中央權力可以「備用」。按內地學者(如饒戈平)的說法,這些權力涉及:中央對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選拔、任命、監督、罷免的相關制度與程序、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中央就有關事務向特首發指令的制度等等。《基本法》已頒布30周年,在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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