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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云爾錄 :警長向保安借錢賭博判社服令

一名負責監督警方大樓外判保安工作的55歲警長梁錦輝,向月入僅8000多元的保安員兩度借款共4萬元作賭博,被控兩項訂明人員(即警務處警長)收受利益罪,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控罪,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以急需交稅為由,向保安員先後借3萬元及1萬元,其後分別還款2.5萬元,但一直拖欠餘額;去年11月被告遭廉署拘控。裁判官指被告身為資深警務人員,應知警隊操守要求,但考慮此案不涉警隊職能,同意感化官建議判社會服務令。資料顯示,警長月薪起點為3.4萬元,頂薪點為4.4萬元。 ...

(節錄)全文共24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