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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00:00

專業議政 郭榮鏗

立即成立調查委員會

經過7月21日晚在元朗發生白衣暴徒無差別襲擊港鐵乘客事件後,成立調查委員會已成為香港市民最強烈的要求。 《調查委員會條例》是成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律基礎,條例第2(1)條開宗名義地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委任一名或多於一名委員,調查任何公共機構的經營或管理、任何公職人員的行為或其認為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任何事宜。 簡單來說,只要政府、公營機構或公職人員涉及一些與公眾利益有關的重大事件時,行政長官便有責任和理由成立調查委員會。 回歸後,特區政府曾因應多宗事件而成立不少調查委員會。最近的分別是2015年因「鉛水事件」而成立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此外,因為港鐵沙中線工程被揭發剪斷鋼筋醜聞,於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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