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00:00
李道
不撤不撤 更待何時
《逃犯條例》一役,特首林鄭月娥一而再錯估民意。繼誤以為早前的4個方面回應,可撲熄6月9日的遊行怒火,結果卻釀成6月12日的嚴重衝突;來到上周,則誤以為宣布暫緩後,足以叫停市民6月16日再次上街,惟結果是不論民陣抑或警方數字,均顯示遊行規模不減反增。到了6月18日,林鄭卒之鄭重向市民道歉,強調已停止修例工作,沒有重啟時間表,但卻依然不用「撤回」字眼。到底,類似「擠牙膏」式退讓,市民會否收貨呢?
時機在遊行後 莫等衝突後
之所以連續兩個周日有數十萬以至百萬人上街,乃林鄭無論如何都不願「撤回」修例,即使「暫緩」如消息人士指實形同「自然死亡」。事實上,特首在當時記者會上予人感覺,還是依然故我、一意孤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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