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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00:00

李道

權——逃犯條例與議會雙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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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逃犯條例》修訂爭議不斷,到所涉法案委員會鬧雙胞,其實可以一字以蔽之:權。這個權字,還牽涉兩個層面:一是把你的權轉到我手裏;二是以為有權便可耍走反對聲音。 先談立法會會議的雙胞。由於涂謹申主持的會議,開會兩次、花掉4個小時仍未選出主席;對不起了,透過立法會秘書處的書面決議形式,佔議會多數的建制派便通過由石禮謙取而代之。 這是一個史無前例、甚至有違常識的奪權行動。香港一直看重「程序公義」(due process),一切必須依足程序。此所以,議員才有空間「拉布」,而「剪布」亦應運而生,理由正在於不能以書面決議來「走捷徑」,否則,何不把所有議案盡交書面解決?何須在議會討論,甚至逐一舉手表決? 選主 ...

(節錄)全文共191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