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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00:00

經濟3.0 曾國平

以保障消費者之名

只要有新的營商手法出現,尤其相關企業是行業內的「霸權」,幾可肯定會出現以下評論分析:營商手法目的在謀取利潤,消費者會受到剝削欺壓,政府需要作出監管以保障消費者利益。例如最近一手樓市場流行以招標形式賣樓,買家價高者得,而非根據公開的價單選購,就引來不少類似批評。 脫離現實 零和思維 民主黨尹兆堅認為,招標的成交價背後牽涉回贈及其他優惠,難以反映價格,透明度低,市民缺乏資訊,對消費者不公,甚至有機會出現「托價」行為。他相信漏洞需要堵塞,如市場「不聽勸喻」,政府就要立法阻止。他建議面積1600方呎以下的住宅不能招標,因為「平民百姓」居住的單位也招標是難以接受。 根據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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