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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3 00:00

何喜華

從長者綜援爭議到全面檢討綜援

申領長者綜援的年齡於本月初提升,今後有經濟困難的綜援受助人,須年滿65歲方可領取長者綜援。政府是次收緊長者綜援資格,招來泛民、建制及社福界全方位的反對。 爭議多時,當局最大的回應,莫過於「補鑊式」的為60至64歲申領綜援人士設立「就業支援補助金」,而金額「恰巧」是綜援單身健全長者和單身健全成人標準金額的差額,意圖平息風波的取態明顯。 是次長者綜援年齡爭議,輿論着眼於60至64歲綜援受助人的影響,鮮有着眼於整體綜援制度的問題。爭議同時揭露現行綜援制度的種種流弊,急須當局正視。 標準金額 不敷生活 綜援制度提供的補助,主要包括標準金額、補助金、特別津貼三大部分。首先,新措施雖然試圖以補助金補回申領 ...

(節錄)全文共183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