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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6 00:00

獨眼香江 紀曉風

若改協議 延誤利息點計

新鴻基地產(00016)與政府於1997年時,達成換地協議,新地以9.5萬方米馬灣農地和屋地,換取12.6萬方米珀麗灣發展地段,總地價61.6億元。 政府同時要求新地發展馬灣公園、興建鄉村式發展區和基礎設施,新地因而分別獲豁免約8億元和約16億元、即共24億元地價,最終只須向政府補地價約37億元;換言之,馬灣公園可謂是由政府資助興建。 馬灣公園分兩期發展,第一期包括大自然公園、挪亞方舟和太陽館,原定於2006年6月前完工,但先後遲至2007、2009和2012年啟用。第二期是保育和活化馬灣舊村作為文化村,按計劃要在2012年落成,惟一直就收地問題膠着。新地因工程延誤要向政府繳利息,若改變原意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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