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8 00:00
黃之鋒控警案 上訴高院失敗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圖】於去年七一升旗禮期間,遊行至金紫荊廣場示威並與反對者發生衝突,他被警員拉上警車並鎖上手銬帶走。他事後指控警方過分使用武力和非法禁錮,向律政司索償4.5萬元。小額錢債審裁處今年7月判黃敗訴,並裁定他須承擔8062元訟費。黃之鋒之後上訴至高等法院,前天被法庭駁回。
高院法官在判詞指出,法例列明警方必須在有需要及合適情況下,才可使用手銬,但無案例支持上訴方指出,必須在拘捕時才能使用手銬。法官認為原審審裁官有客觀考慮警方案時的評估,裁定沒有出錯,上級法院無權干預裁決。
黃之鋒前日到法庭親領判案書,他在庭外對裁決表示遺憾。由於小額錢債案件不能繼續上訴,黃之鋒將分別在人權組織及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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