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18-09-15 00:00

麥國華

百姓放火 州官點燈

理工大學助理教授鍾劍華寫文章,指前特首梁振英涉黑;梁要求道歉不果,入稟控告鍾誹謗。另20名學者發起聯署聲援鍾劍華,批評梁振英以法律訴訟箝制批評聲音,收到近600名學者和公眾聯署。一向選擇性發言的記者協會亦發聲明,指梁在過去5年有3次向傳媒發律師信。 事件既已交法庭處理,最簡單直接判定是非的方法,當然是看法官判決。眼前最夾纏不清的,卻是梁有沒有「亂告」,意圖令傳媒害怕而收聲。箇中關鍵,或可從獨立評論人協會的批評中理清一點頭緒。 協會指梁振英作為前特首和全國政協副主席,「影響力過人,應善於擺事實,講道理,避免以權、以勢壓人」。這段批評提出檢視問題的兩個要素,即權勢和事實。權勢是相對的,以強勢欺壓弱 ...

(節錄)全文共107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