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00:00
EJ GLOBAL plus 環地視野 劉子捷
美國總統彈劾程序
程序1
任何眾議員都可因為總統涉嫌干犯以下罪行而動議啟動彈劾程序:
叛國、行賄及其他重罪或輕罪(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泛指任何 作為官員不應做出的不當行為)。
程序2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調查:
‧分析犯罪指控是否成立
‧商討並起草彈劾法案
‧司法委員會最後會進行簡單多數制投票,法案獲51%委員投票贊成,就可交由眾議院審議。
程序3眾議院就彈劾法案辯論並投票:
最終表決以簡單多數制進行,得到51%眾議員投票贊成後,就可交由參議院審議。
程序4
進入參議院審理程序:
‧知會總統
‧草擬起訴法案
程序5
參議院開展審訊
‧由美國首席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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