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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1 00:00

EJ GLOBAL plus 環地視野 劉子捷

美國總統彈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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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1 任何眾議員都可因為總統涉嫌干犯以下罪行而動議啟動彈劾程序: 叛國、行賄及其他重罪或輕罪(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泛指任何 作為官員不應做出的不當行為)。     程序2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調查: ‧分析犯罪指控是否成立 ‧商討並起草彈劾法案 ‧司法委員會最後會進行簡單多數制投票,法案獲51%委員投票贊成,就可交由眾議院審議。     程序3眾議院就彈劾法案辯論並投票: 最終表決以簡單多數制進行,得到51%眾議員投票贊成後,就可交由參議院審議。     程序4 進入參議院審理程序: ‧知會總統 ‧草擬起訴法案     程序5 參議院開展審訊 ‧由美國首席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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