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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00:00

但看楓景 章可怡

凡事零碎化

有這樣一單「案」,你是判官,看你怎判: 溫哥華一名16歲少年過生日,訂了在一家貓館子開派對,到時,少年被拒進入。壽星公不得進入自己的生日派對,什麼回事。原來少年須以輪椅代步,這不行,因不久前,有輪椅顧客輾死了一隻貓,店方立法:坐輪椅者不得進入。 打官司!但是且慢,這官司不好打。 少年可以告店方歧視,不招待殘疾人肯定是歧視,官司必是店方輸。但是又且慢,店方為的是保護動物而自立店規,錯不了,但凡為保護動物做的事,一定錯不了。 這官司打不打容後再說,即時的解決辦法是把輪椅留在店外,人則入內(店方可提供協助),派對照開。是的場面算擺平了,然問題還在,像店方未及早知會、沒有停放輪椅的設施等。 這樣的小事 ...

(節錄)全文共6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