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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00:00

麗都美識 陳頌紅

為乜呢?

有些人的行為,難以理解。其他人看了聽了,也許只會問一句:「為乜呢?」 就像上星期那個懷疑因遺產問題而槍殺親人的女保鑣,爭爭爭,結果很可能要在牢獄度過下半生,即使讓她爭到了,也用不着。何況《蘋果日報》引述律師之言,若疑犯因謀殺其他遺產承繼人而一旦罪成,也沒法領得遺產。純粹要發洩復仇,但受害的還是自己。即使對方有錯,卻以自己的人生去陪葬,為乜呢? 幾個月前一個因持械打劫坐了二十五年牢,才剛出獄一年的男子,竟然不知悔改,重施故伎,再次行劫珠寶店。六十歲了,若再被判入獄,恐怕重見天日之時,已是耄耋老人。失去二十五年的自由,終於可以無拘無束地生活,轉頭又要回牢房,為乜呢?技癢,想證明寶刀仍未到生銹的一天 ...

(節錄)全文共69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