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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1 00:00

天圓地方 劉振江

利用私人土地創建宜居城市

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提出的一個短中期選項,即有潛力於未來大約10年內提供額外土地。這個選項隨着公眾參與活動開展引來諸多批評,包括利益輸送、政府與既得利益者合謀,亦有意見要求政府以法例收回由私人發展商持有逾1000公頃的土地等。究竟利用私人土地作發展的基礎為何?本文利用元朗一帶的土地發展歷史及現況,從香港的土地租約制度、城市規劃帶領私人企業投資作用,以及政府收回土地法律的起源等角度作審視。 香港實行土地租約制度,政府(作為業主)與私人土地業主(作為租客)可就土地契約作出修訂,以利土地作更有效益運用。元朗從前是一片沼澤,其後改作鹹水稻田、基圍及淡水魚塘。區內多項大型住宅項目,透 ...

(節錄)全文共15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