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00:00
李道
尊崇或遵從國家憲法精神?
「遵從」與「尊崇」,讀音雖是一線之差,但兩者字義卻差之毫釐,謬之千里。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日前在兩會精神分享論壇上發言(普通話),不少傳媒報道他說香港須「遵從」國家憲法精神;惟事後中聯辦官方發文指出,原文原是「尊崇」。姑勿論是否記者聽錯,還是有關方面事後修正,均折射出香港當前的政治氣候。
兩詞意義 天壤之別
「遵從」與「尊崇」到底有何分別?分別可大了——「尊崇」屬於一種價值判斷,「不尊崇」雖然不太好,但是不一定要做,主要是精神上的;「遵從」則無疑更進一步,它有必須的性質,沒有妥協空間,主要是行為上的。再者,把尊崇國家憲法精神視為遵從國家憲法看待,後者便堪稱錯上加錯;及物對象到底是「精神」抑或「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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