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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 00:00

陳茂波夫婦誹謗案發還重審終院判須拗「惡意」定義 原告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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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妻子許步明被指於2011年發電郵,誹謗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子女盧冠中、盧亮臻考試作弊;原被裁定誹謗罪成,惟其後上訴得直,盧一方不服再上訴至終院。終院昨頒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在程序上出錯,亦錯誤引導陪審團有關「惡意」的定義,惟認為「惡意」定義應再爭拗,故一致裁定盧一方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陳茂波及許步明發表聲明稱會繼續全力抗辯,盼公義得以彰顯。 陳茂波一方原審時以「受約制特權」作為抗辯理由,即認為發表言論時履行道德、社會等責任,而該言論影響接收者的利益、責任;然而一旦是由「惡意」驅使,便無法以此抗辯。 推翻陪審團裁決恰當 終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在判詞表明,在決定 ...

(節錄)全文共106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