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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00:00

思維漫步 丁望

修憲回歸老路 突顯黨在法上

新一屆的人大年會,於11日通過《八二憲法》修正案。修改要點可歸納為四大項:一、習思想的指導地位入憲;二、取消79條對國家主席任期的限制;三、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規定;四、中共領導地位正式列入條文。 傳媒和讀者最關注的是第一、二項而忽略第四項,甚至不了解《八二憲法》並無中共領導國家的條文。第四項的修改,是回歸毛老路的重要標誌,突顯政局左轉及黨在法上的「一黨領導」特色。 本文以解構和法律的視角,略析修憲是回歸老路。要點的是:時段輪廓和法律文書功能,比較不同時段的憲法差異,黨在法上與社會真正現代化的糾結。 在四個時段 憲法差異大 本欄所說的解構,並不是西方的解構主義,而是指解開政治時段、法律文本的結 ...

(節錄)全文共200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