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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2 00:00

視線所及 蘭詩

原來踩電動scooter都會惹官非?

時光飛逝,II個二女原來已經10歲。廿四孝媽咪大搞生日會之餘,亦打算買架電動scooter給女兒做生日禮物。雖然見到小女孩歡天喜地,但也不得不提點一下說:「II,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2(1)條,任何人不得喺道路上駕駛或使用未登記同發牌嘅車輛 — 當中包括汽車及電單車。要注意嘅係電動滑板車都算『電單車』,而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車都算『汽車』。所以,不論大細或用乜燃料,電動scooter同『風火輪』都必須登記及領牌,先可以喺道路上行駛。」 而邊度算「道路」呢?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2條列明,路、道路(road)包括所有公眾可進入嘅公路、大道、街、里、巷、短巷、坊、停車場、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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