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00:00
康和健 顧小培
表態並非霸道
昨天談到,現在全國「人大常委」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那只是完成了「一地兩檢合法化」程序三步中的第二步(大陸單方面、為自己進入《合作安排》開綠燈)而已。還有第三步,要輪到香港走,那將會是:在香港立法落實。
請仔細看看,這個第二步所做出來的,到底是什麼。昨天因篇幅關係,只有節錄。以下是「全國人大常委」「批准」的全文,一字不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批准2017年11月1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並確認《合作安排》符合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立法保障《合作安排》 ...
(節錄)全文共9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