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2 00:00
THE LEX COLUMN
定性運輸公司 Uber司機可望獲工資
現代人生活的其中一個樂趣,大概是去到一個外國城市,用Uber叫車,然後花十幾分鐘在機場走來走去找車在哪裏。歐洲法院周二裁定,召車程式公司Uber屬於「交通運輸」公司,而非「科技」公司,更加不是提供捉迷藏遊戲的遊戲公司。
當然Uber的運作不會一夜之間改變。歐洲法院的裁決主要針對Uber的廉價乘車服務UberPOP。UberPOP容許沒有的士牌照的司機接載乘客,只在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運行。
判詞罕有地直接
儘管覆蓋範圍那麼小,但這次裁決有兩點不容忽視。首先,是最基本,但與此案無關的問題:Uber到底是為自僱司機提供平台,還是本身是個僱主。
歐洲法院的裁決通常都從灰色地帶下手,對於由2 ...
(節錄)全文共8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