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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00:00

社評 社評

法治精神勿扭曲 誰打人誰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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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控罪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法官錢禮表示,由於案情嚴重,必須即時還押等候十二月二十九日判刑,意味着被告將於獄中度過普天同慶的聖誕節,剛巧也是他的五十八歲生日。 事發於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彌敦道執勤的朱經緯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恒,他曾向投訴警察課辯稱以警棍作為「手臂延伸」驅使對方前行,但監警會不接納,律政司遂決定落案起訴。事隔逾三年,這位退休警司終於受到法律制裁,法官認為被告自辯的供詞與呈堂影片有矛盾,以警棍毆打事主頸部缺乏合理解釋,而且質疑被告並非真誠相信當時事主有侵略性行為或意圖。 朱經緯案儘管拖了一段時日,還觸及佔領運動 ...

(節錄)全文共13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