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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1 00:00

訪談錄 譚淑美

燈塔管理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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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華與團隊翻查舊報紙舊檔案,找到不少燈塔有趣資料,如在1890年的政府公報,招募鶴咀燈塔員工,當中指出「每月薪金40元,懂得中文優先」。 蚊尾洲燈塔在1892年招請燈塔管理員,西人應徵,薪酬遠較華人為高,獲每年1020元薪金。華人助理只得約180元,工人(當年稱為「咕喱」Coolie)有144至150元。管理員每當值4小時,可休息8小時。一個燈塔通常有一個資深管理員、兩個管理員、3個華人管理員、兩個工人、一個電報文員,總共9人。 燈塔管理員除了要照顧最重要的「燈」之外,還要懂得透過打摩斯密碼與外界溝通。他們在燈塔島上有小型農耕生活,如種植蔬果,又會養雞、狗和貓等等。他們會自行收集雨水作洗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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