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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2 00:00

EJ GLOBAL plus 信訪報 曾維駿

一地兩檢協議 中港平等談判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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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香港因為要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在站內設立內地口岸區,並在該區域內全面實施內地法律,觸發巨大社會爭議,爭拗沒完沒了;但從法律層面來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決定採用「一地兩檢」制度過程符合程序,有充分法理基礎。 港府主動 非中央施壓 他指出,在同一地方劃分香港和內地口岸區,分別行使香港和內地法律的做法已有先例,那就是位於深圳蛇口的深圳灣口岸:「2007年,香港立法會通過了一條法例(《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容許香港政府派遣入境署及海關人員到深圳灣設立香港的口岸區,辦理旅客的出入境手續……這樣的『一地兩檢』安排固然需要有法理基礎,也就是上述2007年通過的法例;而香港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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