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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8 00:00

城市天眼

非即時收車資 TBR脫載客取酬罪

跨國轎車服務公司TBR去年涉嫌經營白牌車生意,警方「放蛇」拘捕一名司機及TBR外判的租車服務公司董事,控告其允許他人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等罪名。裁判官周五(7日)於觀塘法院裁定3名被告沒有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成,押後至本月11日判刑。 3名被告為星富亞洲有限公司、董事葉偉康及邵源慶。裁判官指出,由於司機及租車服務公司無即時於車內直接收取車資,故不構成取酬載客的罪名;惟租車服務公司了解TBR極有可能使用該車輛接載乘客,而涉案車輛當時第三者保險已失效,故裁定3名被告沒有保險而使用該車輛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S3314-15、24-25、35-36/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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