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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00:00

霍梓楠

TSA害苦學童 法律責任誰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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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立法會召開TSA公聽會,大多數與會老師、家長和學生均表示反對TSA,並要求教育局即時取消或暫緩小三TSA。此外,教育界也開始嘗試以法律作依據,探討如何採取行動向政府施壓,迫使當局正視和解決TSA的異化問題。 以下有兩個例子:一、教協理事陳國權撰文指出,沒有法理依據強迫所有非私立學校學生參與TSA,並以人權原則的角度(《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提及「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指家長有權向教育局申請豁免子女參與TSA; 二、進師盟成員盧日高引用《資助則例》、《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加上《教育專業守則》論證教師或可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和日常運作下,拒絕在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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