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1日
全世界都有小販,分別在於各地政府怎樣管理而已,管理不善的話,有機會觸發革命。2010年席捲中東的「阿拉伯之春」就是源於一個小販,突尼斯26歲年輕小伙子找不到工作,無可奈何做小販,慘遭暴力執法,憤而自焚身亡,燃起了突尼斯人民的熊熊怒火,他們把經濟衰頹歸咎於無能官員貪污腐敗。抗議示威一發不可收拾,不少國家領導人逃不掉死神呼召。
香港的小販管理再次出現爭議性事件,94歲陳婆婆平時在街頭以售賣炒栗子維生,她是合法的持牌流動小販,但食環署和警方勞師動眾,拘控那個幫她在上廁所期間看檔的男子,並且充公其謀生工具炒栗子車,害得婆婆坐在地上哭得慘絕人寰。
英國當然也有小販,爭議性事件不可能沒有,但欺負老弱聞所未聞。英國對於小販管理的爭議絕大部分訴諸法庭,交給法官大人判斷誰對誰錯。例如2009年有一宗案件,持牌流動小販在街上賣雨傘,執法人員認為有問題,因為他把汽車停在附近,不斷上車取貨。原來嘛,根據《流動商販法1871》和《流動商販法1881》,流動小販不但必須「流動」,即是不准在固定地點經營,而且應該以「徒步」的方式搬運貨物,不得使用「馬匹或其他牽引重物的動物」。小販不同意,一於打官司,雙方的論點焦中於「汽車」是否等同「馬匹」。
那個小販最終是敗訴了,法官裁定「汽車」無異於「馬匹」,不過此事說明了兩點:第一,在英國可以隨時申請正式的小販牌照,不像香港那樣徹底趕絕,七十年代開始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並且禁止牌照轉讓和繼承;第二,不存在暴力執法問題,小販毋須哭崩了天。
(編者按:林創成最新著作《嚮往發呆4──伴疫歲月》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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