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
農曆新年期間,賦閒在家看韓劇《財閥家的小兒子》 (以下出現嚴重劇透),16集劇情內出現令人嘆為觀止的爭產橋段,由兒子引發父親心臟病到買兇殺人不等。財閥過世後,最得寵的小孫子分不到一分一毫,卻原來黃雀在後,小孫子繼承的是秘密財產,令我不由得想起香港過去十數年出現多宗爭產案。
或許你覺得自己不是財閥,既沒有這麼豐厚的財產,也沒有患大病,不需要花心思處理這些問題。但其實這與是否富有並不掛鈎,畢竟人難避免生老病死,未雨綢繆總比臨急抱佛腳為佳。
筆者去年11月26日的文章談論過「平安三寶」的重要,平安三寶指的是「持久授權書」、「預設醫療指示」與「遺囑」。
持久授權書是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訂立的法律文件,容許授權人在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委任受權人,以便日後當授權人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受權人可照顧其財務事項;預設醫療指示則為末期病人而設,因為他們可能有強烈意願不想接受創傷性的維持生命治療(例如心肺復甦法或插喉);遺囑又名平安紙,相信不用多作解說。
備妥文件不等於一勞永逸
那麼是否有了平安三寶便一勞永逸呢?這要視乎是否妥善儲存與容易存取。身兼「精神健康資訊匯」(MIPCRC)創會主席與的近律師行家事法合夥人的陳連基女士(Sherlynn)教曉我,即使有平安三寶,也不一定可以按財產擁有人意願妥善處理遺產或醫療指示。因為待有需要用到平安三寶時,很多時當事人已不能親自處理,受權人也未必即時找到相關文件,有關正本文件亦可能遺失或遭損毀,而香港政府並沒有一個中央資料庫,儲存所有港人的平安三寶。即是說,你的平安三寶是任由你安放的,例如某人突然中風或失去決策能力,即使他有訂立持久授權書,其受權人也未必知道何處找回他的持久授權書。
另外,有些人會把遺囑放在律師樓,也有人將遺囑放在家裏或保險箱。曾經有位單身人士把最後一份遺囑放在度假屋裏,其遺囑執行人在處理他的財產中段時間,才發現他有較新的遺囑,財產繼承者比原先的遺囑多了一些慈善機構,遺囑執行人當時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關於預設醫療指示,香港曾出現過不少事與願違的例子。如果病人沒有把預設醫療指示妥善交給家人處理(如未能向醫護人員提供相關正本),醫護人員是有責任盡力救治病人,儘管有關行動(例如插喉)只能勉強維生,並不可以令病人起死回生。
遺囑亦然,曾有位婆婆不希望火葬,心願是得到土葬,可是全家只有她的孫子知道,幸好孫子在家人決定火葬前提出,最後找到遺囑的相關內容,不然家人一定恨錯難返。
港制度落後其他先進國家
其實這些不「忠於原著」的事情絕對可以避免。根據精神健康資訊匯在2021年向1014人進行的調查,最常見的做法是把平安三寶放在家中,儘管大家都質疑這樣是否安全;而85%受訪者同意中央儲存庫是必須的。他們認為當中有4個事項至關重要:(一)安全/保安 、(二)私隱、(三)對儲存庫的監管,以及(四)在需要時,能否及時提取「三寶」使用。此外,超過75%的受訪者同意,政府及私人執業醫生應有權從該中央儲存庫中取得病人的預設醫療指示。
上述問題多國都有所關注,例如新加坡便有持久授權書註冊制度,由公共監護人辦公室營運;美國則設有預先治療計劃登記制度;英國亦有國家遺矚登記制度。這些制度在其國家內都廣受承認,其中一些是政府營辦,另一些則由公共機關或專業團體認可的私人公司營運。香港在這方面比其他先進國家落後很多:第一,沒有中央儲存庫;第二,所有文件必須提供正本,不承認電子版本。在這個Web 3.0的年代,相信是時候改變一下了。
為了推動中央儲存庫,精神健康資訊匯將於3月16日舉行座談會,題為〈平安三寶該放在哪裏保存?〉,屆時會邀請知名的社會領袖,例如社聯主席陳智思,以及來自法律、醫學、社會福利及科技界別的專家,以其專業角度研討這個重要議題,希望藉此為日後成立設計周密及方便使用者的「平安三寶」中央儲存庫鋪路。詳情請參閱精神健康資訊匯網頁。
作者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校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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