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在香港聽得最多有關野生出沒的動物,必然是野豬。而在外國尤其是美國,出現最多的是熊。2016年新墨西哥州一名馬拉松選手被一頭母熊襲擊,選手受傷依然生還。據當地野生動物專家表示,母熊連同小熊因為受到跑步選手的驚嚇而作出攻擊,隨後當地機構更將母熊捉捕及撲殺。
當然,官員面臨的挑戰就是,如何說服群眾所捕捉的正是傷人那頭熊。另一邊廂,很多民眾都認為熊的死是冤枉的,因為牠只是擔當一個保護後代的角色而作出攻擊。事實上,野生動物襲擊人類不論美國還是香港,都是非常少有。可惜的是,這兩個地方都是第一時間判處動物死刑。
但,為何動物要越界攻擊我們呢?
其中一個原因必定是牠們本來嗜血,然後當獵物數量愈來愈少,牠們就會選擇攻擊人類。美國一位生物學家更指出,對於這些捕獵者來說,人類可能只是穿着鞋子、一塊塊會走動的肉;又或者是牠們對我們的食物感到興趣。這意味着,牠們對人類有恐懼,平時害怕接近我們,但在垃圾桶內覓食的吸引力,卻遠勝恐懼。
熊雖然是肉食動物,有能力攻擊人類,但美國學者Servheen說,其實熊是非常害怕人類的。99%的大熊都與人類保持距離,這樣才能生存下來,攻擊人類的多半都是迫不得已,或是屬於群體以外的熊。通過外國對待熊的做法,反思一下我們這個城市應該如何對待野豬。對待牠們的方式,我相信一定不只有撲殺這個方向。畢竟,由於我們人類過度發展,闖入了牠們的居住領域,從而令野生動物覓食更困難。如果外國對於熊如此有威脅性的動物,都有嘗試尋找共存的方法,為何我們只能見一殺一,粗暴對待生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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