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
塑膠污染問題日趨嚴重,美國探險隊曾於今年5月前往全球最深的馬里亞納海溝,並於10928米深的海床上發現膠袋及糖果包裝紙等垃圾,事件反映塑膠垃圾已無處不在。
最近,有環保組織揭露香港海域的微塑膠濃度在過去3年內急升11倍,嚴重威脅環境、食物鏈及市民的健康。
儘管特區政府先後於2009年及2015年實施及擴大膠袋徵費計劃,希望藉此鼓勵市民自律走塑,但環境保護署最新的統計數字顯示,香港在2017年的日均膠袋棄置量已回升至793公噸,趨近於2008年未實施任何徵費計劃時的867公噸。
可見膠袋徵費在改善市民膠袋使用習慣上的成效有限。
在塑膠垃圾的議題上,政府過去只着重處理塑膠購物袋,卻忽略濫用塑膠包裝的問題。然而,相比起塑膠購買袋、塑膠包裝物對環境構成更大的威脅,皆因其使用率高而回收率低,且大部分屬於即棄性,不可重用。
必須制訂減塑時間表
有調查指出,在本港各大超級市場中,約九成的蔬果類產品有採用塑膠物料包裝,更有商品使用多重包裝,包括膠盒、生果網、發泡膠、保鮮紙和膠袋等等。調查又發現,部分商戶為求令貨物更美觀,會添加不必要塑膠包裝,顯示香港濫用塑膠包裝的問題十分嚴重。
近年網購風氣在香港盛行,亦將進一步加劇塑膠包裝物的棄置量,增加堆填區的負擔。政府必須盡早針對塑膠包裝物制訂更強硬及進取的管制措施。
自發明塑膠以來,其回收率一直遠低於使用率。因此,要長遠減少塑膠垃圾,在鼓勵回收重用之際,更重要的是從源頭減少製造塑膠。
筆者認為政府應盡快把生產者責任計劃應用於即棄塑膠製品,並透過向銷售方徵收污染成本,從源頭管制採用即棄塑膠,包括塑膠包裝、餐具及容器。事實上,類似措施在西方國家早已採用,並取得可觀成效。
例如丹麥早在20世紀初已開始向膠袋製造商、進口商及零售商徵稅,使丹麥至今的每年人均膠袋使用量僅4個而已。
禁用即棄塑膠的法例已在世界各國陸續實施,例如歐盟議會早前通過法案,決定從2021年起,全面禁止歐盟國家使用即棄塑膠產品;南韓、加拿大及南澳洲政府均已計劃推出相關法案。
特區政府若要展示減塑的決心,應緊隨國際步伐,盡早制訂減塑時間表,逐步禁用即棄及難以回收的塑膠產品。
宜加強公眾環保意識
當各國政府相繼落實積極進取的減塑政策,香港政府在減塑道路上依然故步自封,且市民在環保事項的參與度極低,政府須進一步加大資源投放予社區教育及提供配套設施,加強公眾的環保意識。同時,商家亦應承擔社會責任,貫徹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保障我們下一代有安全潔淨的生活環境。
梁繼昌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專業議政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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