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
各位「巴打」,高仁永遠偶像金庸筆下《笑傲江湖》有一個經典笑話,東方不敗取得武功秘笈《葵花寶典》欲練成絕世武功,卻一直被「神功」與「自宮」的問題所困擾。
本港上市公司如果欲練「神功」(收購),只要看過港交所(00388)的「寶典」(《上市規則》),可能都會被「收購」與「RTO」(Reverse Takeover,反向收購)的規則所困擾。惟閱讀本文後,上市公司的「巴打」將會學識規避RTO寶典的方法。
近幾年,有一些「巴打」懷着一股意志練「神功」,期望借助「殼股」(空殼公司)把非上市業務或資產上市,並願意支付較大的「代價」(溢價)收購殼股,導致殼股需求上升令其價值大幅飆升。據了解,主板殼價在高峰期索價可達7億元,GEM殼價亦要3億元。
這些「巴打」有所不知的是,港交所「寶典」蘊藏着一個章節,是有關對反向收購的規管,若果涉及經刻意策劃的交易及安排讓資產上市,該等收購交易將被視為RTO交易,並會被當作新上市申請處理。
「寶典」界定,上市公司控股權易手後24個月內,如果進行資產收購或一連串資產收購,該等資產的資產值、收益、盈利或市值的數值為「殼股」逾100%的非常重大收購(Very Substantial Acquisition,簡稱VSA),就會被視作為RTO。
雖然「收購」與「RTO」之間可以很含糊的,但在財務顧問「傳授武功」(幫助)下,部分「巴打」突破困惑而練成「神功」。以下3宗個案,財務顧問(財哥)教授了公司規避RTO的不同方法。
財哥教路3個案
個案一:收購令業務多元化,非主業根本轉變。
公司甲:有兩項新業務想注入公司,點先可以規避RTO?
財 哥:啲新業務要唔同時間注資,起碼都要隔返一年半載。
公司甲:咁簡單?計劃注資業務嘅合計收益超過原有業務幾倍喎!
財 哥:最重要嘅係,公司每次進行收購時,要講明會繼續經營原有業務,而且仲可以產生到可觀收入同擁有可觀資產。
公司甲:點解嘅?
財 哥:因為,兩宗新收購只係令業務多元化,而非主要業務根本轉變,所以唔會被視作RTO。
個案二:先購新業務後售主業,既成事實發信關注。
公司乙:賣枱之後,新控股股東希望注入資產,可以點搞?
財 哥:一方面,公司要慢慢收購新業務,並聲稱會繼續經營原有業務;但另一方面,擁有原本業務經驗嘅執行董事逐步請辭,由擁有新業務經驗嘅新執行董事取代。
公司乙:哦!之後公司係咪建議出售或進一步縮減原有業務呢?
財 哥:雖然交易所可能會對出售或縮減原有業務有異議,但之前已完成交易唔可以被事後審核為RTO,最多向公司發信表示關注囉。
個案三:新業務已變「現有」業務,再大型收購視作擴充。
公司丙:如果公司想收購或展開與原有業務無關嘅新業務,有冇得諗?
財 哥:可以呀。公司可以先進行小型收購開展新業務,之後喺同一行業再進行更大型嘅收購。
公司丙:咁樣做唔係RTO咩?
財 哥:交易所認為,新展開或收購嘅業務喺第一次交易後已變成「現有」業務嘅一部分,之後進行嘅更大型收購被視為擴充「現有」業務嘅安排,所以唔屬於主要業務根本轉變。
由此可見,如果上市公司「巴打」讀熟上述3個「寶典」,不排除可以成功規避RTO。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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