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
新聞界人士的組織並非都一樣,它們有些是為維護專業宗旨的,也有聯誼性質的。前一類團體會在組織章程裏寫明專業目標和價值信念。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不屬於這一類,它是個Club,註冊目標就是營辦俱樂部。
香港外國記者會1952年依公司條例註冊。有說其前身在內地,上世紀四十年代抗日戰爭期間在重慶初創,到抗戰勝利後先後遷往南京、上海。1949年新中國成立,舊俱樂部一批成員來到香港,在此登記組建。已故的前浸會大學傳理系主任張國興,四十年代做過中央社和合眾社的記者,在內地參加過這俱樂部,後來就被當作香港的創會成員。
這個俱樂部的成員分不同類別,且不說是等級分別罷。一條界線是區分通訊員與記者,只有通訊員可以選舉及被選舉為會長、第一副會長,記者則沒資格參與這兩個主要職位。董事會也以通訊員佔多數,記者及其他成員居少數。依照該會章程所載,通訊員會員(Correspondent Member)與記者會員(Journalist Member)的區分,不在於國籍。雖然名稱叫香港外國記者會,這個會裏面並沒有一個類別的會員叫做外國記者,根本無任何Foreign Correspondent Member或Foreign Journalist Member。
據章程所載,通訊員會員的定義是︰主要職業從事新聞工作,而其所屬新聞機構的讀者或受眾多數是在香港以外。仔細閱讀組織章程可知,這個會的名與實不相符。準確來說,它應該叫「駐港通訊員俱樂部」,駐港通訊員裏面包括來自外國的記者,但並不限於外國記者。
當年在香港創會和起草章程的人,是一批資深記者。關於會員的定義不涉國籍,而以新聞機構受眾多數所在地域作區分,顯然是經過深思的。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中央社的曾恩波先生就曾經兩度擔任FCC會長。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也有幾位記者先後獲接納以Correspondent Member身份參加這個會;因為無論中央社、新華社,都是廣泛發布消息的通訊社,主要受眾都在香港以外。通訊社採訪香港消息,向全國以至全世界發布。
有個別人士以為,97年以前中國人可以參加香港外國記者會,香港回歸中國後就不可以了。那是未經仔細閱讀組織章程,單憑印象產生的誤解;其實這個會一直不涉成員國籍和香港歸屬。
過去一段時間,這個會都由外國記者當會長和第一副會長,逐漸呈現出結構性的問題。外國記者受新聞機構派來香港,首先要專注於本身業務,又經常離港到亞洲其他地方採訪,缺少時間和心思去管其他。例如去年一年內FCC就更換了4個會長。外國記者的文化背景和思維習慣,以至觀察問題的立場、觀點,都會與本地人有差異,涉及政治分寸問題易起爭議。
香港是一個高度開放的城市;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以及發展科技創新中心,都有賴訊息的開放流通。當局為駐港通訊員提供方便,讓他們更好發布香港訊息、更好開展訊息交流,道理充分,卻不等於要給外國人的記者特別照顧。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盡快延長資助機構僱員產假至14周 |
上一篇: | 明日大嶼:一個環保規劃與交通的下下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