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8日
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昨討論司法機構及律政司本年度開支預算,有議員關注因反修例示威被檢控人士當中,截至2月底有19人因證據不足獲撤銷控罪,質疑警方濫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警方有權基於合理懷疑進行逮捕,由律政司作最終決定是否檢控,強調律政司會根據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辦事。
議員質疑濫押行私刑
公民黨楊岳橋問到,最後獲撤控人士是否全部還押,以及最長被警方羈留多久,鄭若驊均稱沒有相關數字。楊岳橋質疑,如果這批人士本身是清白卻被警方無故拘留,直接關係到他們是否獲公平對待,「你到底係完全唔知,定係根本唔Care?你是否同意他們還押一天都係不公道?」鄭若驊強調,一定要具體看每宗案件,律政司工作是按手上證據作檢控決定。
議會陣線朱凱廸引述傳媒統計,有近百名參與反修例事件的被告因傷留院,部分人出庭時帶明顯傷勢甚至無法出庭;另有近20人曾於庭上投訴拘留期間遭警方毆打,問律政司及法庭有否注意到被捕人士遭「行私刑」。鄭若驊回應稱,投訴要視乎相關證據,亦有不成立的投訴,故不能單看投訴數字便下結論,「因為未必係事實」,重申有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等相關制度可以投訴警方。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詢問司法機構,法庭試行視像遙距聆訊何時進入第二階段,質疑推行進度緩慢。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解釋,很多司法管轄區首先集中處理電子存檔事宜,慢慢建立框架再推行遙距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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