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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03年三大讓步不合時宜
23條立法諮詢拒採白紙草案

專訪

2021年10月21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月初表明,下屆立法會任期內必定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肩負立法重任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爭取於本屆政府任期內開展諮詢工作。他明言基於時間因素,預料不會採用「白紙草案」形式諮詢,也不會採納2003年董建華政府提出的三大讓步修訂。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當局如真心聆聽民意應以白紙草案立法,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認為,沿用「藍紙草案」或可減少政治爭拗【見另稿】。

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當局將積極推展《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而林鄭承諾會諮詢公眾。鄧炳強昨於本報專訪中直言,諮詢範圍「初步唔會傾立唔立法,係必須立法」,屆時將討論涵蓋罪類範疇,而對於採用哪種形式諮詢、諮詢期多長,鄧炳強說未有定案,但強調諮詢不會採用白紙草案形式,「白紙(草案)係好少情況會做,同埋如果做白紙草案、可能要等一年都未開展到」,因此認為未必適用於23條立法。

被問到政府如按已有框架的藍紙草案立法,會否擔心被外界質疑當局並非真誠諮詢,鄧炳強聲言「諮詢梗係真,唔會有得假,大家都可以寫意見嚟」,當局會加強解說,例如主動對外釐清立法進展,希望爭取在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開展諮詢。

警入屋免手令「點解唔應該」

2003年時任特首董建華在七一大遊行後,就23條立法作出三大修訂,包括內地組織被中央禁制後,從屬組織不會在港被禁;撤回賦予警方緊急入屋調查權力;以及就披露官方機密設公眾利益辯解。鄧炳強昨進一步表明,當年三大讓步將不作考慮,並會以修訂前的版本作為立法起點,因2003年至今相隔18年,已發生很多危害國安事件,現時必須再重新思量。

他解釋,如果有組織在內地危害國安,不會因附屬團體並非在內地而停止繼續從事相關活動;對於警方毋須手令入屋調查,他指「既然《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一都有呢個條款,咁點解23條係會無呢?或者係唔應該有呢?」現有法例也容許警方在調查毒品等案件,可於合理情況無手令下搜查;另外,鄧炳強亦以壹傳媒高層被控國安法為例,「有證據睇到傳媒有機會畀人利用,要嚟作為危害國安工具,我哋仲係咪咁樣畀個抗辯理由佢呢?」

參考國安法 刑罰非睇齊內地

外界一直質疑《港區國安法》存在域外管轄權、案件不設陪審團等制度,鄧炳強被問及23條立法,會否跟國安法「睇齊」時,他承認會參考國安法內容,但23條是否不設陪審團、是否有域外管轄權,目前未有定論。對於近期多次倡議立法納入間諜罪,鄧炳強澄清並非新增條文,而是希望擴闊《官方機密條例》內的間諜活動罪行內容;至於內地間諜罪最高可判處死刑,鄧重申本港基於「一國兩制」一定不會引入,「唔需要內地幾高(刑罰)就要一模一樣,當然亦非內地係咁,我哋就一定不這樣。」

鄧炳強認為,相信大部分市民見到本港近兩年情況,都願意支持23條立法。對於大眾可否反對立法,鄧表示明白社會存在多元聲音,而任何人均可發表立法意見,只要不涉危害國家安全、不違法即可。被問到市民可否號召遊行或以包圍立法會形式反對草案,鄧說不會「籠統說哪些可以哪些不可」,重申只要合乎《公安條例》、《港區國安法》及防疫措施等,「睇唔到點解唔可以進行」。

採訪、撰文:林嘉希、張家灝

鄧炳強專訪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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