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目標下屆立法會提交修訂《版權條例》的條例草案。在立法會答問會上,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指有業界形容《版權條例》停留在「無iPhone嘅年代」,希望政府不要將5至10年前的草案版本提交立法會,認為草案須趕上最前的版權保護概念。
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認同《版權條例》的更新對幾個板塊都好重要,包括創新科技,以原創性的創新科技為優勢,需要有《版權條例》。
林鄭月娥稱,香港在過去有不少轉變,創新科技亦有變化,《施政報告》提及有40條立法建議,不少多因科技應用、法例太古舊而須修訂,如道路交通條例、定額罰款,認為現今擁有理性互動、既監察政府又能改善施政的立法會,令她更有信心推動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