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潮下,筆者收到不少客戶查詢出發前應注意的理財安排;我的答案是,最基本應處理兩大資產──強積金和保險。
根據法例規定,在6種特定情況下,成員可在65歲前提早領取強積金,當中包括永久離開香港;移民便屬此類。
積金局最新公布,今年首季提取強積金的申索總數達6.66萬宗,按季增加15%。其中,以永久離港為由的有7700宗,雖然按年僅升約1%,但相關金額卻大漲49%,達19.31億元。
留意地域限制與相關稅務
不過,積金局在今年3月發聲明指出,鑑於港府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以BNO或相關簽證,作為申請提早領取的證據,而須提供更確切證明。例如由移居地簽發的永久居留許可證、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離港清稅文件、於移居地的住址資料等,以及提交有關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法定聲明表格正本。因此,成員宜預留更多時間申請。
保險方面,主要留意條款中的地域限制與在移民目的地可能衍生的稅務支出。例如人壽、終生危疾及意外保險均屬全球通用,不受地域影響。若受保人於保單期內不幸身故、確診嚴重疾病,或遇上意外而導致傷殘,不論身處任何地方,亦應得到賠償。
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身故賠償毋須繳稅;但在不少國家,倘保單無指定受益人,身故賠償會成為遺產的一部分,可能會衍生稅款,若有指明受益人,有關遺產稅就有機會獲豁免。
此外,如果持有儲蓄人壽並賺取紅利,亦要確認有關收入是否須繳稅。以香港為例,資本、利息收入皆毋須課稅,然而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等國家,則可能需要繳納稅項。
同樣道理,儲蓄及投資相連保險大部分以回報為大前提,即使保單持有人離港也不會受太大影響,可是相關收入有可能需要繳稅,宜早作相應安排,甚至退保。不過,如果在保單年期早段、供款未完便退保,現金價值或會大幅低於已繳保費,招致損失。
醫療保險則較為複雜,因為大部分都設地域限制,分為亞洲、全球(美國除外)、全球(包括美國)等,視乎投保時的選擇;更重要是,一旦受保人移民,常駐地改變,在外國停留時間較指定日子更長,就算身處受保地域,相關保障亦有機會被打折扣,或不能續保。
視乎醫療制度考慮退保否
另外,不同國家的醫療制度有別,所需的醫療保障自然各異。以澳洲為例,永久居民和公民均需參與當地醫保計劃,憑醫療卡(Medicare Card)到私人診所或公立醫院,大多數都是免費的。
至於加拿大,幾乎沒有私營醫療市場,所有公民及合法長期居民都可免費享用公營醫療服務,但藥費自付。美國情況剛剛相反,大部分設施均屬私營,如無投保醫療保險,便需自行承擔高昂的醫療開支。
總括而言,移民前宜先向保險公司或顧問查詢現有醫保的保障範疇,並了解目的地的醫保制度,才決定是否退保,以免移民後失去保障。原則上,若決定在外國落地生根,最好購買當地的醫療保險,惟應待新保單成功獲批,才取消香港的保單,避免出現空窗期。最後,當受保人的居住地、公民身份或稅務狀況有所改變時,務必通知保險公司。
作者為康宏理財副總裁,為《信報》/信網撰文,與讀者分享理財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