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以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由,前天大舉搜捕53名民主派成員,指控他們發起、協調或參與初選,企圖搶佔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繼而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以達到癱瘓政府之目的。稍為熟悉政府程序的人都知道,有關推論頗為「跳躍」。扣查未滿48小時,多名被捕者陸續獲准保釋,惟至今未有一人遭起訴,箇中原因值得深思。
不過,受查人一旦被落案,除須面臨漫長司法程序,更可能要先關押獄中。從過去幾宗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可見,被告獲准保釋的機會頗低,「未審先坐」成為國安法下新常態,例如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尚未被法庭定罪,已遭收押近4個月。
由於今次大部分被捕人士是現職區議員,假如還押待審,意味將缺席區議會會議長達幾個月,甚至乎更久。
根據《區議會條例》,議員連續缺席會議4個月,即會喪失擔任議員資格,惟前提是未取得區議會同意下「缺勤」。換言之,如果區議會主席運用酌情權,批准被捕人士還押期間請假,法律上應可避過DQ。
據了解,部分建制派地區人士認為,區議會席位因議員涉違法而長期懸空於理不合,就算未能撤銷缺席開會者的議席,亦應先扣起相關薪津,待法庭裁定無罪才予以發還。
消息透露,政府經研判後,覺得此建議不論法律上抑或政治上皆不可行。
添馬中人解釋,之前曾有區議員因病缺席會議半年,結果獲區議會主席豁免,加上本港法庭採用「無罪假定」原則,區議會主席允許還押中的議員告假無可厚非;再者,被捕區議員雖然身處收押所,但不等於其辦事處停止運作,議辦及議員助理仍繼續為市民提供服務,若扣起其薪津,一來不合情理,二來容易遭到司法挑戰。
有民主派區議員分析,區議會已成為北京重點打擊對象,對於有建制派向政府獻計「削權扣薪」不感驚訝,預計類似全方位封殺手段陸續有來。
他坦言,面對險峻形勢,民主派必須學懂「進化」,尤其經過近期「公民議政平台」壽終正寢和警方大抓捕行動後,相信民主派區議員都已明瞭勿再胡亂簽署什麼聲明和立場書,現今政治環境下,把不同光譜的民主派綑綁一起實屬高風險舉動,「團結」的代價是種下火燒連環船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