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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民生是區議會最重要的課題

屠海鳴|

2021年1月5日

香港第六屆區議會運行已滿一年。這一年,區議會議員履職成效如何呢?日前發生的一件事值得關注。2020年歲末,有部分區議員宣稱將在除夕那天成立「議政平台」,以「制衡」特區政府,甚至還向香港全體區議員發出加入的邀請。對此,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該「議政平台」是非法平台,如果越過雷池半步,有關的執法機構就會立即採取行動,一切企圖試探紅線的行為都不會被容許。

在國安法已經實施了半年的大背景下,某些區議會議員依然熱中於政治爭鬥,如此逆勢而為,並非明智的做法。當下,回歸民生是區議會最重要的課題。

重溫區議會的職能

要評價區議會議員履職成效如何,先要看看區議會的職能。根據香港《區議會條例》,其職能有兩項。其一,就以下項目向政府提供意見:影響地區人士福利的事宜;區內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政府為各區制定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各區就地區公共工程和社區活動獲得的撥款的運用。其二,在就有關目的獲得撥款的情況下,承擔: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促進區內文娛康樂活動的工作;區內的社區活動。

由此可見,區議會雖然是香港議會制度的一部分,但並不具有現代議會最重要的兩項權力:立法和審批政府公共開支的權力。也就是說,區議會沒有「制衡」政府的職能,其職能僅限於服務民生。

此外,區議會還有兩個作用。一是香港立法會的部分議席,只能由區議員擔任,佔總70席中的5席。二是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部分席位,也是預留給區議員的。根據現有特首選舉辦法,在1200人組成的特首選舉委員會中,有117人由區議員互選產生。這兩個作用會否與時俱進發生變化,目前還不得知。但目前這兩個作用也只有在選舉時才發揮作用,與區議會平時的工作無關。

香港是法治社會,凡事要依法而行。回歸以來,香港的區議會已歷六屆,前五屆都嚴格遵守《區議會條例》,以服務市民為宗旨,贏得了市民的信賴,沒有引起爭議,但第六屆區議會卻是爭議最大的一屆議會。

政治化扭曲了原職能

市民對第六屆區議會一年來表現不滿意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議員對民生問題視而不見,對「搞政治」樂此不疲,不僅大力支持亂港組織,更是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比如,觀塘區的一位區議員經常與黃之鋒一起「站街」,宣傳「抗爭」主張。香港國安法出台前夕,這位區議員就早已拉攏一眾反對派區議員,聯署攻擊國安法,呼籲港人一同「反抗」。沙田區另一位「民陣」背景的區議員,屢次參加非法示威活動,掩護暴徒施暴,還經常出來上演苦肉計,提升其「政治曝光度」。

還有一些區議員玩得更為出格。國安法落地後,沙田區的一位區議員,在其辦公室內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港獨」旗幟;而沙田區另一位區議員還在議會上仍然使用貼有「港獨」口號貼紙的電腦;觀塘區一位區議員甚至參與了香港中文大學內涉及「港獨」的遊行。

這些「曝光度」很高的區議員,並非因為其服務市民得到了好口碑,而是因為「搞事」博眼球。有些人任區議員已經一年了,街坊鄰居仍識不得其廬山真面目,從未見其落區徵詢市民意見。

人們還記得往屆區議員服務市民的感人事跡。服務社區十年的工聯會議員陸頌雄給居民辦了不少實事,在他的爭取下,天秀路公園空地興建街市;新民黨甘文鋒在4年服務基層的過程中,每周都要街站一兩天,有一位長者委託他寫「平安紙」,足見對他的信賴;工聯會何啟明服務社區10多年,一位街坊因工傷導致口腔及牙齒嚴重受傷,他四處尋找名醫,最終如願以償……與這些深耕社區、專注服務的區議員比起來,本屆區議員整體上相差甚遠,部分區議員更是不務正業。

這一屆區議會的選舉,是在回歸以來香港市民情緒極端浮躁、社會環境極端複雜的背景下舉行的,在452個席位中,有400多席位被「泛民」奪得;在18個區當中,有17個區由「泛民」的議員「當家」。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屬於「激進本土」派,他們靠政治上位,必然以政治為業,扭曲區議會的職能是必然的。

「探紅線」是「危險動作」

以去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實施為「分水嶺」,香港社會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序幕已經拉開,香港「由亂向治」的趨勢已經形成。那些聰明的「大佬」紛紛隱退,包括陳方安生、李柱銘等人。但在區議會裏,仍有一些年輕議員不肯罷手,屢屢「探紅線」,這是非常危險的。切莫以為眼前的法律「紅線」是不帶電的「高壓線」!

區議會作為香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必須按《區議會條例》運行,區議員並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前,《基本法》的許多重要原則無法落地。但現在不同了,香港國安法規定非常詳盡,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比如,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關於「顛覆國家政權罪」就規定有四種情形之一即屬犯罪。其中包括「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和「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對照法律條文,某些區議員「制衡」政府的行為,很有機會觸犯這兩條。

此外,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公職人員在就職時要依照法律規定進行宣誓,或者簽署相關的聲明表示對《基本法》的擁護、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効忠。區議會議員是不是公職人員?領着公帑,行着公權,《區議會條例》規定其職能是為公眾服務,當然屬於公職人員!公職人員若違反誓言,必然面臨被DQ的風險。

運行一年的本屆區議會何去何從,是時候反思了!放棄政治爭鬥,回歸民生職能,才是正途!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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