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
電子消費劵第二期款項已於10月1號派發,整個計劃已進行到最後階段。$5000消費劵落到基層市民手上,是救命草,還是杯水車薪?55歲從事建築行業散工的洪先生,居於長沙灣110呎劏房,現時與8歲女兒同住,他坦言消費劵難以抵銷日常開支,例如佔最大開支的租金及水電煤費,還有女兒開學時的書簿費,也無法用消費劵繳交。
不過消費劵計劃的主要目的,除了刺激消費外,還有是推動本地電子支付市場發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曾經提及,「政府亦希望透過消費券計劃鼓勵更多本地商戶及市民使用電子支付,推動本地電子支付市場發展。」像許多市民一樣,若非消費劵計劃,洪先生也不會接觸八達通以外的電子支付工具,至今使用上仍是手忙腳亂,歎道﹕「唔應該話一刀切要用消費券。」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認為,政府帶頭推動電子支付去迎合時代需求是無可厚非,市民採納過程是快或慢,沒法強迫。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關焯照則質疑有多少市民在消費劵計劃完結後,仍繼續使用電子支付。他認為政府若決心推廣電子支付,便需從制度入手,從生活上徹底改變市民支付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