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去年7月就立法會選舉進行「35+公民投票初選」,爭取議席過半,有61萬巿民參與投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事後表明,初選涉及國家安全問題,會深入調查。直至昨天,警方國安處大舉搜捕至少53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響應初選發起人戴耀廷提出的「真攬炒十步」,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下策劃組織和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外界視為「政治清算」。民主派批評港府全面對抗民意,毫不尊重《基本法》與人權公約保障港人的投票權,並對獲民意支持的參選人作報復。
李家超斥35+癱政府圖謀歹毒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形容,因初選被捕的民主派人士,屬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躍分子」,35+初選是有組織、有計劃、不顧後果、全心惡意破壞和癱瘓政府的歹毒圖謀,警方的行動是必要及必須。
被捕者計有牽頭和協辦初選的港大前法律學者戴耀廷、立法會前議員區諾軒,以及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副召集人鍾錦麟、司庫兼美籍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所有參加初選排行名單首位的人均被捕,包括民主黨和公民黨的前議員涂謹申、胡志偉、楊岳橋等;區議員有梁晃維、袁嘉蔚、王百羽、岑敖暉、岑子杰等;還有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前記者何桂藍、鄒家成、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表1】。
全通宵扣查 區諾軒檢疫准保
消息透露,除區諾軒獲准保釋繼續在酒店檢疫外,其他被捕人士須通宵扣查。
警方搜查73處被捕人士住所和議員辦事處,又到多家傳媒機構、何謝韋律師事務所及香港民研辦公室,要求於限期內交出相關涉案文件【見另稿】。正因另一宗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在囚的黃之鋒,其社交平台亦稱,警方昨早曾搜查黃寓所,指他因參與民主派初選涉干犯國安法。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件時說,昨早出動千名警員,拘捕45男8女;當中6人涉組織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罪,其餘47人為初選候選人,涉嫌參與顛覆國家政權。同時向4家公司送達由高院法官簽署的物料提交令,索取本案相關文件,凍結約160萬元資金。
李桂華續稱,35+初選的倡議者,自去年3月提出利用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議席,從而透過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辭職和癱瘓政府;4月再提具體方案,6月發起眾籌,並在7月11及12日舉行兩天初選,之後高調宣布結果。他認為以上行為目的是在立法會選舉配票,而倡議者由提出概念到一步步實踐計劃,具延續性,時間橫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後。
李桂華:不對投票者刑事調查
他提到,立法會議員擁有否決政府法案或預算案的權利,惟從被捕人士宣傳所見,他們計劃「不由分說、不問理由」地否決預算案,以達致癱瘓政府,已構成《港區國安法》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強調「癱瘓政府」並非《基本法》第73條賦予議員的權利。至於凍結的資金涉及組織策劃本案人士向參與者提供款項,由4000元至約29萬元不等。他強調,執法行動僅針對有策略及有系統想癱瘓政府的團夥,不會對曾參與初選投票的巿民展開任何刑事調查。
對於有抗爭派的初選參加者,曾簽署「墨落無悔」立場聲明,當中提及五大訴求和否決預算案,李桂華僅稱這是調查方向之一,拒透露細節,重申任何聲明都要視乎它是否支持達致倡議者提出的最終目的。
戴耀廷去年4月底在報章撰文,推測香港「真攬炒」可能有10個步驟,包括民主派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逾35席、立法會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特首解散立法會、立法會經重選後再度否決預算案,導致特首根據《基本法》須辭職,最終導致中央政府把國安法直接適用於香港、解散立法會、大舉拘押民主派領袖,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此文發表時,《港區國安法》尚未頒布實施,國安法應無追溯力,但文章現時卻被列為是次「大抓捕」罪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