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表示,若本港特首改為透過協商產生,既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毋須修改《基本法》及人大釋法。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回應說,回歸以來歷任行政長官均透過選舉產生,「很坦白講如果你問我,我覺得既然一直也是選舉產生,應該沿用選舉產生」,並強調自回歸以來,中央非常有誠意在港推動選舉。
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表示,《基本法》第45條說得很清楚,「特區行政長官可以在當地通過協商或選舉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但她指無論從歷史發展角度,或從現實一場選舉為社會帶來的效益,特首以選舉產生是比較好;又承認字面上是可以由協商產生特首,不能說有人提出這一點是違反《基本法》,「但如果透過協商取替了選舉,就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這也是要以一個非常嚴謹的程序去做。」
梁振英fb籲考慮「實際情況」
林鄭補充,中央政府非常有誠意在港推動選舉, 按第45條以特區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原則規定,特首選委會由最初400人增至目前1200人;亦曾容許在2017年本來有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下,一人一票選出特首,形容中央的誠意路人皆見。
梁振英則在Facebook再度發文,稱《基本法》第45條中說的「實際情況」,近年已變成「主要反對派政治人物不認祖不歸宗」,質疑假如這「實際情況導致美國政府的傀儡當選行政長官,我們(香港)還要選舉嗎?」
對於有傳北京正研究改革本港選舉制度,林鄭聲言,香港有部分人阻止民主進程,到現在本港實際情況令人擔憂,當香港出現了很高風險,甚至會危害國家安全,影響「一國兩制」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政府採取行動是可以理解,特區政府當然會配合,「但目前來說怎樣改,我沒有具體細節可以向大家交代。」
行政長官:新公僕全願簽聲明
此外,有指人大常委會將討論禁止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擔任公職,或褫奪其選舉投票權,林鄭對此表示,人大常委會就BNO地位在回歸前已作出解釋,BNO屬於一種旅行證件,而非「國籍」,倘若英國政府試圖偏離中英兩國就上述問題的共識,中方當然有理由考慮任何反制手段,特區政府亦會支持。她指出,至今沒有這方面資料,惟向持有BNO和特區護照的港人保證,他們依然擁有居港權及《基本法》所賦予的各項權利。
林鄭月娥另提到,要求全體公務員宣誓及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効忠特區,並非額外要求,而是理所當然,讓他們展示明白公眾有這期望;又指規定去年7月先適用於4000多名新入職公務員,他們十分樂意簽署聲明,沒有一兩位因此而拒絕受聘,故看不到新規定影響公務員士氣。